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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因为我自身原因不能生小孩抱养别人的小孩给了一万块钱定金别人现在不给我了我们没有见过面也没有他的身份证这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4-04-19 20:16: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如果给非婚生子女的钱属于赠与,则在钱款转移之前,可以追回来,父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该钱款系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的,则不得请求返还。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禁止公民有私下花钱抱养孩子的行为,因为合法的收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之后才合法,当事人抱养孩子的必须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给非婚生子女的钱不一定可以追回来。若该钱财为一般的赠与,则在钱款转移之前,父母可以撤销赠与。若该钱款系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的,则不得请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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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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