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的问题是关于和开发商的车位纠纷问题。
我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合同是2022年5月底交付不小于19平米的车位。但开发商2022年8月才交付,同时车位面积只有15平米。我在2023年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车位款(当时的诉讼请求中没有写“解除车位合同”字样)。当时开发商已经处于没钱躺平状态,几十家业主对开发商发起晚交房的诉讼(后来这些诉讼都以开发商赔付30-89天的赔偿金结案,但开发商无法执行赔偿)。在此背景下,法官说不会支持退车位,只是要求开发商扩大车位面积。2023年8月,开发商调整了车位面积,我在此情况下为避免损失就撤诉了。
2023年9月我要接收车位时,物业要求我缴纳2022年8月开始的车位费(每月120元),我与物业和开发商再三沟通,由于车位面积问题导致了延迟接收,不应缴纳该期间费用,但没有效果。我又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该期间费用和迟交车位的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三,合同中规定)。没有起诉物业,是因为物业公司在另外的地区。法庭判决,只支持开发商赔付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的车位费。请问您,我还有什么办法能弥补我的损失,至少到2024年车位费由开发商负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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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想咨询物业纠纷的问题吗?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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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情况建议你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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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情况不好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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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召开业委会大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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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履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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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