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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男和李某女共生育,三个子女张子张甲娶妻,a生育儿子a妻子,张以娶妻生育,儿女女儿毕,三女张丙张乙在b3岁时遭遇车祸死亡并未再嫁 夫妻两人开饭店卫生张某05年留有录音,遗嘱死后要把5万块钱赠送给战友王某,有战友赵某一人作证张甲听说后毒杀老父未果判入狱5年,一年后病死,张某夫妇需要照顾,张斌拒绝并多次打骂张某夫妻,何必生活2011年张某去世经典家产总计24万元 一王某可否得到5万块钱,为什么? 二张丙能分遗产吗?为什么? 三b可否申请获得遗产?为什么? 四A可以寻求a的代位继承吗?为什么? 五如何分成24万元?

继承
2024-04-18 20:50: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由死亡人的配套、子女、父母平均分配,但在法院审理中,配偶和子女有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多分一点。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
    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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