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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把对方打伤,结果对方鉴定为轻伤需要怎么处理呢

损害赔偿
2024-04-21 23:00:3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需要详细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详细描述您的情况,我将尽快回复。
  • 您好,要求重新鉴定。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您好,这种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这个要看公安具体取证情况了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打人致人轻伤二级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刑事立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怎么处理
    1、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的处理方法如下:
    (1)没有构成轻伤一般公安机关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拘留或者罚款;
    (2)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被别人打了怎么起诉索要赔偿金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 打架被鉴定为轻伤的处理:
    一、先进行鉴定,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二、公安机关不追究的,自己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也可就伤情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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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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