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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的姐姐,跟丈夫假离婚,丈夫有负债,现因工伤事故死亡,请问死亡赔偿金需要处理贷款么,死者名下房产应该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24-04-22 13:08:39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因工伤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属于亲属,属于死者遗产,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债务。死者名下的房产应当先用来清偿债务,之后再按法定阶之后再按法定继承
  • 不存在假离婚,领了离婚证就是离婚。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要先用于清偿本人的债务,剩余的再分配给继承人。离婚后女方已经不是继承人了。可来律所咨询。
  • 你好,继承财产同时继承财产范围内的负债,如果债权人要求继承人还债则是需要履行的。
  • 你好,作为遗产处理,名下债务由遗产偿还。
  • 你好,关于继承问题可以详细沟通
  • 请问死亡赔偿金需要处理贷款么,
  • 适用的法律复杂,要看具体情况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你好:请把具体情况发来看
  • 贷款人死亡后,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有承担还款的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用死者财产清偿债务,配偶不承担还款责任。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死亡赔偿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死亡赔偿金主要是对死者的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如果死者有债务,一般用遗产清偿的
  • 我国法律没有假离婚,关于负债谁继承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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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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