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判定如下:
1、如果子女在两周岁以内的,一般由女方获得抚养权,但女方有
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随父方生活;
2、子女两周岁以上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综合考虑;
3、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尊重子女的意愿,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可以变更抚养权条件及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