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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父亲在煤矿工作,2005年5月至2008年7月未缴纳养老保险,2005年5月至2011年12月未缴纳医保,该如何补缴?本人有父亲这个期间的工资表。

劳动纠纷
2024-04-17 22:09: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处理,补缴养老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是必须通过用人单位办理以及滞纳金如何处理。
  •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一般可以补缴。
    1、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
    2、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
    3、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或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 具体关于补交养老保险问题,建议向养老保险征缴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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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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