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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一个月班,离职的时候只发半个月的,离职后一天,打电话让我去上班,威胁我要不要剩下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24-04-17 10:44: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离职是可以有工资的,劳动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员工如果想辞职,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员工离职,单位不发放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员工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公司故意为难员工让员工辞职,员工应该到当地劳动仲裁起诉。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如果公司采取暴力方式威胁员工可以报警。自己私下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意向的,都可以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
    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补发拖欠员工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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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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