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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目前入职21天,公司以不适合该岗位临时通知进行辞退,并无法及时结算薪资,需要等到统一薪资结算日。薪资结算方式存疑,本公司为大小周,3月份标准工作时间为24天,4月份在要求加上3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后,将标准工作时间改为30天

劳动纠纷
2024-04-16 18:01: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被辞退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和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日期来结算。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结清工资,然后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发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正式员工是30天,试用期的是3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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