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拍写真照 叫了钱不想去拍了可以要求商家退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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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已经支付了写真照的费用,但现在由于个人原因不想继续拍摄,这实际上涉及到与商家之间的合同关系。根据一般的合同原则,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退款条款,那么是否退款以及退款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等,都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然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您可以尝试与商家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表达退款的意愿。如果商家同意退款,那么双方可以签订退款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商家不同意退款,您可以考虑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每个商家的经营策略和退款政策可能不同,因此最终是否能够成功退款以及退款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等,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在与商家沟通时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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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看合同条款约定等。建议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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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签订相关合同了吗,可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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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还没产生,可以协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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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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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马上回复你解决问题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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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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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是可以退款的,不知你是网络上购买的服务还是到店里交的款,网络上购买的直接申请退款就行,实体店交费的就得跟人家商量了,有些店不愿意退款——但按道理是应该给退的,不给退就打电话12315投诉他,12315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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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你申请退款后要经过商家的审核,他们同意后会发你一个退货地址,你把货发过去就行了,如果商家迟迟没同意,可以在店里退货退款。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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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能退。可与其协商解决。如果没有使用,可以要求退款,预付性质的消费,未消费的金额可以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则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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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