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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原是天津第四电器厂职工,现在我突然变成了“社会人”,人事关系不明不白的跑到了南开区人才管理中心。 我叫岳亭,大专学历,于1980年进入天津第七电器开关厂,后该厂并入现在的天津第四电器厂。在90年生小孩后,下岗待业至今。期间我多次找厂方要求复岗,厂方以企业经营亏损为由予以拒绝并多次催促我与其办理“卖断”,我没同意。为生活所迫,今年3月22日我应聘参加居民委员会工作,按照招聘要求,需要提供下岗或失业证明,我到厂里开证明时,发现我的人事关系已经不在厂里,而是跑到了南开区人才管理中心,我感到非常的惊讶和意外,我向厂方询证时,答复是:“早与你说过,不”卖断“就把你的关系转人才中心”。我木瞪口呆,无言以对。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把我的人事关系调出吗?2004.3月转出至今一年有余厂方却未予告知。多年下岗待业在家,身体一直不太好,看病买药都是自费解决,厂方未给我们下岗人员上医疗保险。我无任何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为了能有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我到南开区人才管理中心,要求该中心工作人员为我开具失业(或证明我目前无工作)证明时,工作人员提出要我交齐2004.3月至今的档案保管费。在我不知情并且与厂方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我的人事关系不明不白的跑到了南开区人才管理中心。我还要为此埋单-交纳档案保管费180元。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您能帮助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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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30 1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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