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是罗山县律师吗,想咨询下离婚方面的问题

婚姻家庭
2024-04-14 09:45: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发生离婚纠纷应该向有关人员咨询以下内容:
    1、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方面的问题;
    2、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及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
    3、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举证方式;
    4、其他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婚姻家庭 230
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什么要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家庭 75
民法典规定离婚30天内可撤销吗
婚姻家庭 385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哪些证件
婚姻家庭 285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200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90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115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55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55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