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旷工的处理方式一般是: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责令反思;第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告员工,由主管领导谈话,记大过处分;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辞退旷工员工:检查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认员工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通知被辞退人员有关情况,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按离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结清工资;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停缴等手续,并在人事台账上做好备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