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被厂里裁员,我是3月4号开始上班了,到4月1号
2号我生病住院了,7号老板就发信息叫我不用去上班了,他自己能搞定了,3月我请了5天假,
到现在老板一共给我接了24天工资,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老板应不应该补半个月工资呢?
-
我理解你的困境,被厂里裁员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是 3 月 4 号开始上班的,到 4 月 1 号,你在厂里工作了 28 天,不满六个月。因此,老板应该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老板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工资的
追问:况且老板根本不承认,还说去告他也不会补,他都没听说过,想想没办法还是算了吧!看他的厂也快完了,都只剩下不到十个人了
-
辞职工资发放时间: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内发放离职员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