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足够清偿全部债务,那么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受偿,首先是执行费用,然后是享有优先权的债权,接着是顺位在先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债权,最后是顺位在后的债权和普通债权。在这种情况下,首封并不直接决定优先偿还。
-
你好,首封财产在债务偿还中的处理原则,既涉及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也涉及按比例分配的问题。
-
首封与轮候查封的财产的分配办法: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法院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来分配
-
首封财产在债务偿还中的优先权问题涉及到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规则
-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 首封财产是不是优先偿还
-
你好,一般是优先偿还的这个情况
-
你好马上回复你解决问题t
-
您好,为您转接人工客服D
-
你好,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首封债权人一般是会优先受偿的。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还包括对查封财产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债权,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建设工程款以及依法享有船舶优先权的债权等依法享有优先权的其他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5.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首封债权人会先受偿。
1、相关规定,都强调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首封债权人在众多债权人当中,优先受偿则毫无异议。
2、也有原则上应按债权比例受偿的相关规定,强调的是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的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5.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
是的,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主要包括对查封财产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债权,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建设工程款以及依法享有船舶优先权的债权等依法享有优先权的其他债权。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