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去年12月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买社保,第三个月中旬也就是今年2月中旬我提出辞职,由于公司招不到人,到现在还没让我走,我想问一下3月份后的工资和社保应该怎么算,我可以要求公司从第四个月开始就按转正工资发放并且把应交的社保也给我吗

劳动纠纷
2024-04-12 11:09: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如果试用期过后,单位还没有给员工转正和缴纳社保,作为员工应该去人事部门咨询。即使是员工试用期,单位也应该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金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是,如果你的到期工资中包含了社保,就应该剔除企业在社保单位缴纳的部分,即到期工资的工资总额——单位缴纳的社保。
    公司辞退员工时,薪酬的工资标准是指应得的工资(实际工资水平),个人承担的社保费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应当纳入其中。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实际工资水平)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是指未扣缴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和其它费用之前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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