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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时脚踝俩侧骨折,如果我不打算走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15 09:07:4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和工作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
  • 不打算走法律程序,就私下协商、不必问律师了
  • 可以依法认定工伤,主张相关赔偿
  • 你好需要进行伤残级别鉴定确定


  • 处理企业不配合工伤赔付的,员工最初先鉴别自身是不是确实合乎工伤认定标准,
    假若劳动部门早已认定工伤,企业不愿付款工伤待遇的 会申请仲裁。在劳动仲裁裁决做出后,员工假若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能够向位置的法院起诉,维护保养本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要求:“劳动合同纠纷导致后,被告理当协商解决;不愿意商议或是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联合会申请调解;商讨不里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申请劳动仲裁。受害人还可以此外向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申请劳动仲裁。
    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导致安全事故后,最初需到本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那也是全部情况的规范,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没法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得到赔付。
    提议员工督促企业自事故伤害导致之日起30日内,向城镇职工社保机关事业单位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假若企业未按照规定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员工自身以及家属还可以在事故伤害导致之日起1今年年底。
    此外向用人公司所在城市城镇职工社保机关事业单位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走安全生产事故操作流程的步骤前,尽量确定与公司的劳务关系。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服装、工作资料及其工资支付纪录,全是最基本的直接证据。
    企业应在工作员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后担负被告的医疗费用、误工、旅差费、工伤鉴定消耗。
    假若,公司不给予付款,被告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是法院起诉,保持自身的合法权利。
  • 法律分析:工伤腿骨折的,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然而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进行赔偿。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建议上班发生意外造成骨折后,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不想起诉只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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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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