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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的面包只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合理吗

互联网纠纷
2024-04-12 17:29: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追问:那我可以向商家索要赔偿吗
  • 你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面包保质期最后一天不算过期,算是到了保质期限。一般情况下产品的保质期是指由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最佳食用期,它一般标注在具有限时使用时间的产品上的。面包保质期最后一天是不能算作是过期的,只能说最后一天是到了保质期限,当天一过,第二天就算是过期了。
    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买到过期食品以超过商品价值10倍的赔偿。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明知道商品有问题的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欧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性其受到的损失,增加略偿的金最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法律分析:面包的保质期要从生产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例如生产时间5月11日19点,保质期48小时,所以过期时间是5月13日19点。这样在12日内完成的配送销售,都是保质期内的,而因为具体到小时,时间跨度延长到了3天。
    保质期的计算起始时间确实不可以是上架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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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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