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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免费培训为借口,不给予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11 17:28:56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培训期间是有工资发的。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来为其发放工资。因此,如果公司未支付培训期间的工资,那么它可能违反了劳动法。
  • 公司不给予工资而以免费培训为借口,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在完成其工作职责时,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
    追问:但是他以我是培训不是工作而且当时他也说过三天的培训是没有工资的然后现在突然辞退我,这样的话还有钱吗
  •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 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不发放工资是违法行为,可以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 下午好,是可以帮助解决的,是什么案件需要处理的呢
  •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稍后给你详细解答S。
  • 您好,可向劳动监管部门举报反映。
  • 你好 有签署劳动合同没有呢
  • 你好,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 你好,不给工资是可以投诉的
  • 你好在的,情况需要了解下U
  • 你好,可以先和公司协商一下
  • 你好!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的


  • 法律分析: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拒绝支付工资的行为违法。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公司不给工资的,按照如下的方式进行处理:劳动者应该先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权:
    1、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投诉,或者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2、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公司无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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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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