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以为买的房子迟迟不能交工,快三年了就把房子退了,所以定的全屋定制的费用也得退了,现在人家不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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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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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交付期限届满,开发商未交房且经过催告,三个月内未交房;
2、房屋交付后经过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开发商因缺少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
4、其它可以退房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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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退,但是需要满足退房条件:延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的;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想要退房的,应当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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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