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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一起去工地工作,有几次老板发生活费让我转给其他人,干完活老板不给钱,其他人把我上诉了

劳动纠纷
2024-04-11 10:45:5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不打算请律师的话,开庭把事实说清楚,说出来的话要带证据证明。不能全部用嘴说。不然会败诉的。若需要律师服务可面谈。
  • 作为将生活费转给其他人的中间人,你并不对老板欠薪的行为负责,也不应该成为被起诉的对象。
  • 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你好,搜集相关证据,积极应诉。
  • 你好 你可以追加老板为被告
  • 您好,您这边是接到传票了吗
  • 你好 大概拖欠您多少钱呢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打工老板不给钱可到社保局投诉,或提起仲裁。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委托律师,法院的诉讼费也就在50元左右,并且在胜诉后是由被告承担的,这种情况如果与对方和解不成,建议您直接向法院起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仍拒不执行,您可以凭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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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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