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一家生鲜,做收银,我没有签合同,干了13天,三天试用期,试用期不开工资,剩10天,10天工资不给开,给开5天的工资,我觉得不合理,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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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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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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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也需要开工资,你工作13天应该给你开13天的工资。如果没有足额给你开工资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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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上班的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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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