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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然后感冒发烧,加上有先兆流产的症状,医生开了病假单,但是单位不以病假的法律规某某算工资

劳动纠纷
2024-04-10 20:40:5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如果您有先兆流产的症状,并且有医生的病假单,您的单位应当按照病假的相关规定给您结算工资。
  • 感冒发烧,加上有先兆流产的症状,医生开了病假单,但是单位不以病假的法律规定结算工资
  • 下午好,是可以解决的,是在哪里的案件呢,可以协助解决劳动案件,不合理的
  • 医生开了病假单,单位当然应当按病假工资发放给你的
  • 单位不以病假的法律规定结算工资,违反劳动法律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局反馈
  • 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公司克扣工资
  • 您好,稍后联系了解细节,谢谢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维权
  • 这个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可以申请病假
  • 女职工怀孕请病假有工资。劳动者应当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请病假的手续,并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单。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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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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