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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月要退休了,工龄十八年,医保还要补吗

劳动纠纷
2024-04-09 13:01: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退休后医保没交满,可以在办理退休时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也可以在退休后每月仍按时自己交医保费,直至交足年限为止。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退休条件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
    (一)、
    (二)、
    (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
    (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 退休职工的医保补交政策如下:
    参保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享受医保待遇的累计最低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参保职工在退休时,单位应该持档案、审批表、基本医保卡在30日内前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审核手续。
    在符合交费年限的情况下,已经达到国家规定年龄的人员,审批通过的次月就可享受医保待遇。那么未达到的,单位和参保人员需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来补交好所差月份的基本医保保费后,才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自己是退休员工,并且交费年限不足或退休时已经选择住院医保待遇申请转为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就需要根据规定办理医保补交手续了。
  • 是否有医保到社保中心查询,如果没有应当申请劳动仲裁补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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