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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书面约定由租户承担,租户退租后,现在物业让房东承担物业费,合规吗?《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租户应承担主要责任吗?什么情况下业务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谢谢!

合同纠纷
2024-04-09 12:21: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租户物业费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房东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户交纳物业费,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租户拒绝交付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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