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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摔倒,住院费其他的都交付完了,过了一个月又说去检查,这我该付吗

损害赔偿
2024-04-10 10:30: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复查的话,需要继续承担。
  • 当初出院的时候,医院的出院证明是怎么说的。
  • 属于你导致的费用需要你付,否则,反之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确实要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在起诉要求医疗费用时一并提出,鉴定机构已对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用做出鉴定后,你们可依照鉴定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残疾和死亡后果的情形,其中的赔偿费用只规定了七项,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三款规定的是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因受害人已经死亡,不可能存在后续治疗的情形;只有第二款规定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情形,才存在后续治疗的情况,即后续治疗费只存在于造成人体伤害,虽经治疗仍留有残疾的损害赔偿案件中。
    认定后续治疗费用的方法:
    1.按既往已发生费用的平均数计算。
    这是一种最为简单的计算方法。但是因为疾病发展阶段不同、住院治疗与否等因素影响,这种计算方法也存在非科学性,对于被告医院可能存在不公平,而且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对原告也可能不公平。
    2.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治疗费用评估。
    3.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医生建议进行计算。
    4.其他计算方法。
    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如果你还不是很清楚相关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的标准的,可以在律图网站的法律知识栏目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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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按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工资计算,家属护理的按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按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工资计算,家属护理的按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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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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