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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约喝酒,认识的人来敬酒。后又回自己的酒桌喝酒。死了。和我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4-05-05 11:21: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要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同饮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一起喝酒的人有没有劝酒行为,有没有尽到相应的照顾义务。
    如果同饮者有强迫性劝酒、恶意灌酒等行为,及就餐结束后未能及时将喝酒者安全送回家的,如果出现喝酒者不幸意外死亡的,则共同饮酒人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一起喝酒的人有赔偿责任。一起喝酒的人在有人喝醉后,有照顾扶助的义务,你朋友酒后驾摩托车摔死,一起喝酒的人明显是有责任的。不过,一起喝酒的人只能承担次要责任,你朋友本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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