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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贷款买一套房,只写一个人名字,办贷款的时候要求另一方填写放弃产权的公证,假如以后离婚了是不是就不能分房子了?

婚姻家庭
2024-04-08 16: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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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7条
  • 由于买房夫妻签订了一个放弃财产协议,离婚时候不可以分割到房子的。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的。
  • 不是这样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的
  • 如果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归房产登记人所有,另一方可以要求得到房贷的补偿,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房产归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由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付首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房屋增值或者共同还贷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购买不动产,不管是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所以夫妻买房子是可以只写一人名字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都是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在银行申请贷款,该房屋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的归属需要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贷款买房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是的你这边填写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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