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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8年进入重庆南平红飞机戒厂(有两个老板)在食堂工作,五年后,该厂搬迁到合川市青平镇,改名为重庆啸风机戒制造有限公司.(同时一老板退股,另一姓卢的老板入股).于2006年3月26日,该厂无由辞退我注:该公司在南平设有办事处.2006-3-27南平办事处给我出了一个证明:我公司员工**于2006-3-26被辞退,无退休工资.特此证明.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经济相关
2006-03-28 14:11: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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