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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医院缴费以后迟迟没有安排手术,各项检查已经做了,能否要求全额退款

损害赔偿
2024-04-08 10:22: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退款处理的呢
  • 法律分析:可以退费,去医院门诊导医服务中心质询一下,按退款申请要求,找有关工作人员签字退款即可。法律依据:《医院财务制度》 第二十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 医院缴费后是否可以退款,要分情况而定:
    1、缴费后没有做任何检查,可以携带缴费凭证找院长签字的申请退款,拿着院长签字的申请退费单再去收费处退款即可;
    2、如果办理了住院后进行了一些医疗消费可以办理出院,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如下:
    1、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2、分管院长或院长在票据上签字同意;
    3、收费处检查核实情况,票据一式三联齐全后,方可给予退费,并负责将相关已盖收费章的申请单据、处方收回作废;
    4、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把原票据作全额退费处理(操作程序如上),并按实收金额另开票据;
    5、为减少退费手续上不必要的麻烦,各科室发生必须退费事件的当时,工作人员应当提醒病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 医院缴费后可以退款。在医院缴纳费用后,如果不进行相关项目的治疗,在办理出院时,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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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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