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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发生意外,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玖级,停工留薪期三个月,但是休息了四个月才上班,第四个月怎么发工资?

劳动纠纷
2024-04-08 12:45:09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那么您有权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这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关于停工留薪期,通常是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的。
  • 对于您第四个月的工资发放,可能需要您与所在单位进行协商。一般来说,单位可能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内部规定来决定是否支付工资以及支付的金额。
  • 你好,工伤停工留薪期和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职工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年休假。
  • 您好,通常第四个月上班就会按照以前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发放。
  • 你好!这个要具体了解清楚情况才能给与有价值的回复
  • 伤情严重则经过确认批准可以适当地进行延长
  • 具体薪资待遇可以向你们公司人事部门咨询
  • 工伤鉴定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处理的 的
  • 上午好,一般是正常给你发工资卡的
  • 您 好,有没有医院里的建休时间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工资
  • 你好,可以去咨询一下公司
  • 你好,这边是可以索赔的啊
  • 你好在的有纠纷可以起诉w
  • 按照平均的工资发放的啊
  • 工伤工资计算方法为: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工伤期间绩效工资的发放视情况而定,法律未作明确的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种情况,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
    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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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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