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判刑之后如果法院发现罪犯符合缓刑的条件的,是可以处以缓刑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宣告缓刑:
1、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并且年龄不满18岁的、怀孕的以及年满75岁的;
2、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但犯的罪比较小的;
3、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在此期间有忏悔的;
4、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再宣告缓刑对社会不会造成危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