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4.5号上8点晚班,节假日我,跟领班说了好几次了,跟他讲我4月5号有事要请假,他偏偏不批,又没有双倍工资,非要我上班,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4-07 15:05: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在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假的,需要支付劳动者三倍的工资报酬。不放假又不支付三倍工资的,可以投诉或者直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假期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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