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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理转移接续可以马上提取吗

劳动纠纷
2024-04-07 15:19: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公积金转移接续全称是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是说公积金随着工作单位发生的转移后,是认可之前连续缴存的期数和年限的。同时还有异地互认,就是说你的户口在A市你在B市缴纳的公积金,不管你是在A市买房还是在B市买房使用公积金都是可以的。
    规程内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应遵照本操作规程。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2]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2]
    (二)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附表3),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
    业务系统与平台直连的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信息从中心业务系统发送到平台进行传递。业务系统暂不与平台直连的中心,通过平台WEB客户端,采取人工录入方式,将异地转移接续信息发送至平台进行传递。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三、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 公积金转移需要去原单位办理,你可以去找人事开具一个公积金转移的证明,然后再去新单位办理接收证明,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你就可以直接转移公积金,操作起来还是比较简单的。


  • 法律分析: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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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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