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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叫到其他厂去做临时工,不想去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04 17:34: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临时工是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 临时工分为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只要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去厂里做临时工但工厂不给发工资的,职工可以与工厂协商,约定合理的发放时间;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工厂做临时工不让辞职的,可以进行投诉。劳动者在工厂做临时工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工厂收到通知后,不让临时工辞职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让劳动局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拒绝辞职的行为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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