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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短期工是不是不受劳动法保护 用工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吗?

劳动纠纷
2024-04-07 14:28:5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短期工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论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如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劳动合同形式、试用期、终止用工以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内容。
  • 你好,辞退的临时工无论是派遣工还是自己单位直接招聘的肯定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在试用期内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不用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 您好!只要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是短期工也是受劳动法律保护的。
  • 若属于劳务关系,可以随时通知离职;若属于劳动关系,不能无故辞退
  • 你好,至于是否可以随意辞退短期工,答案是否定的
  • 你好,临时工,公司可以随意辞退
  • 法律分析:如果被用人单位依法辞退,那劳动者就不能再回去上班了,除非单位同意,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辞退,且没有法定理由,建议劳动者继续上班,以免单位以此为借口称劳动者旷工而解除合同。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不论临时工的工龄长短,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予以辞退;但劳动者如果具有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形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裁员或非过失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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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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