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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威胁我自杀,如果他真死了,我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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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9:18: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结合威胁缘由、内容、后果和证据综合考虑,不能一概而论。
  • 威胁致死是有罪的,涉嫌故意伤人罪或者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致人自杀,即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进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发生的情形,对此处理,根据如下两种情况确定:
    1、如果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者只是一般错误乃至一般违法,对方自杀主要是由于心胸狭隘等自身原因,此时不存在犯罪和赔偿问题;
    2、如果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将先前的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谩骂、威胁他人,致对方自杀身亡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一般而言,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与对方的自杀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无须承担法律责任,相反则须承担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 威胁别人需要根据威胁程度的轻重、是否会造成实际后果而定,一般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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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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