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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0年在厂里上班时发生了工伤 伤残鉴定为十级 在理赔时告诉我因年龄56岁了 培付金额只有十级赔付金的一半 十级赔赏金应该是七万多 结果我只拿到一半 请问这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4-03 09:59: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你好 具体情况如何 现在协商解决了还是
  • 十级赔赏金应该是七万多
  • 工伤伤残鉴定为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算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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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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