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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公司人事个人账户转交的社保钱,4600,让公司人事代缴,但是她把我这个钱挪用了,现在这个人已经从原单位离职,社保没交上,人也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09 14:31: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对方信息,要求人事退款。或者,要求公司协助追回相应款项。
  • 你好 感谢信任 稍后电话沟通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 您好。劳动者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当做好离职手续,交清社保并转出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必须由他来交。
  • 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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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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