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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口头赠予我三十万现金,现在过了快一年了,又用转账记录说是我借她的钱诉讼的话法院会怎么判?

继承
2024-04-01 20:11: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借钱不想还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裁决后,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法律分析:别人转给的钱如果属借款可起诉要求返还,如果有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还款计划、汇款单、转账单、银行流水记录等书面证据,则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赠予的动产只要转移占用就不享有撤销权。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朋友借钱不想还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裁决后,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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