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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孩子符合休学条件,学校以各种理由不给办理休学,教育局不管,让家长找学校领导沟通,学校领导不见家长,家长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02 18:40: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找教育局反映解决
  • 法律分析:学校允许学生休学。学生休学需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书面的方式向学校申请,学习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休学。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 孩子休学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
    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登陆孩子所在学校,找到休学手续有关页面,按照程序流程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书;
    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
    4、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休学程序单》办理相关手续;
    5、学生将办理完成的手续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应当对休学情况进行审查,查证属实的,应当准予休学;
    6、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后,开据休学存根给学生,一般休学期限是一年,次数不超过两次,孩子选择休学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并且由相关机关给予相应的批准,机关不批准的,不得休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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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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