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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电话费充错然后要求退还可以不用退款吗

损害赔偿
2024-04-01 17:59: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能不退还,不然可能会涉及非法侵占
  • 电话费充错后,对方不退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种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如果对方不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拿到生效判决后,申请执行。
    充错话费解决方法:
    1、双方协商解决。话费充错了之后,及时联系对方,是否愿意把话费归还。若对方不给予回复或者不同意。
    2、保持冷静,可以及时和运营商的客服联系,登记之后,客服会帮助与对方进行沟通。
    3、由运营商办理话费资金转移。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比如错充的金额过大,对方不愿意以充值的形式返还的,在对方同意、系统允许的情抄况下且是经官网或者营业厅前台充值的话费可以进行实时调账,即将错充的话费从对方的账户调入充值者指定账户。
    4、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要求对方返还话费

  • 一、充错话费对方不愿意退还处理方法:
    1、电话费充错对方不退属于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3、在其不退还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处理,请民警查明其身份,并督促其退还。
    4、要是其仍不退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法律分析:电话费充错后,对方不退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种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如果对方不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拿到生效判决后,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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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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