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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交了5年,,同时新农合也一直交着,因为不知道只能享受一种。所以交了两种,属于重复缴费,可以退吗

劳动纠纷
2024-04-01 15:45: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种情况一般不能退费
  • 如果出现医保重复参保的情况,符合条件情况下,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医保退费,具体情况如下:
    1、到原单位所在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并盖章,证明参保人在那里有买社保;
    2、现单位填写退费申请表,到社保局办理退费申请手续;
    3、社保审批同意后,现单位到地税社保征缴大厅办理退费手续。手续都是新单位帮职工办的。
    可以退回单位和个人多缴的全部费用。
    医保重复参保是指,城镇居民在已经参保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三种基本医疗保险之一后,由于工作地改变和城乡流动等原因,通过一定途径再次参保另外一种基本医疗保险。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常见重复参保处理方法有:
    1、职工医保重复,则保留就业地医保;
    2、居民医保重复,则保留常住地医保;
    3、同时参加职工和居民医保造成重复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及以上,则保留职工医保;
    4、同时参加职工和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则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医保即可。一般退保是不能退全款的,只有养老保险会退个人账户里的钱,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会退。具体重复参保的钱是否能退也要分情况来看:
    1、未生效的城乡居民保险,多交的钱是可以退。城乡居民保规定时间是一年一交,也就是今年交明年的费用。如果大家在老家买了居民保,后在外地工作又交了职工医保,要保留职工医保的话,还没生效的居民医保是可以退的;但如果已生效,那即使重复缴纳了,费用也不退。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交完一年的职工医保后找到工作,且单位帮其缴纳了职工医保,这时剩余月份个人名义多交的职工医保是可以退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法律分析:可退费情形:
    (1)待遇期享受未开始前:如果参保人重复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是属于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则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法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2)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保费后: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造成医保重复参保的情况,且已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保费,可依法申请退回其中途就业随单位参保医保所缴纳的保费。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机构会为其缴纳医保,如果此时失业人员又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疗保险,本人可申请退还重复参保期间个人所缴纳的职工医保保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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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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