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村有一户村民多年前已经整户消亡,女儿外嫁多年,户籍也已迁到外嫁地,就像这种情况村集体可以收回这户的承包地吗

征地拆迁
2024-03-31 19:06: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因出嫁将户口迁出,但是未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集体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收回承包的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第一,村民连续两年弃地;第二,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第三,承包人改变户籍;第四,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第五,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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