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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外嫁出省的,户口没迁出,村里能收回人口地吗?我是内蒙古通辽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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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13:37: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将户籍迁回原籍;
    2、在城镇中没有固定职业和住房的,和父母一起在农村居住的没有结婚的人;
    3、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
    4、自愿回农村被征地的农民朋友;
    5、在城市没有固定职业,在农村有分配的宅基地并已建造房屋的本人、配偶或其未婚子女。
    具备非转农人群的条件后,首先需要通过当地村委会的同意接收;另外,已经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不可办理非转农;但有规划、仍未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依旧有权利办理非转农,但面向的是满足前三个条件的人群。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满足国家规定条件是可以迁回农村老家的。但是,必须得到村里开证明,村里同意接收,相关部门才能给办户口。根据国家规定,非农业户口转农户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在村里有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满足国家规定条件是可以迁回农村老家的。但是,必须得到村里开证明,村里同意接收,相关部门才能给办户口。
    根据国家规定,非农业户口转农户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
    2、在村里有宅基地;
    3、退休或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长期在村里居住。
    只要符合 这些条件,带上村里开的接收证、结婚证、退休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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