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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路边做事,用的鱼竿粗的铝制的管子不注意横在自行车道上了,一个老太太骑电动车撞上面,交警过来做了登记,老太太去医院检查没得受伤,要求我们赔偿3000,我们不愿意,只愿意出1000,这个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4-01 15:57:3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用的鱼竿粗的铝制的管子不注意横在自行车道上了,一个老太太骑电动车撞上面,
  • 你好,如果验伤结果没有受伤就没有必要赔偿医药费。
  • 您好,这种情况您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 交警判定责任,请具体说下
  • 您好,您这边可以申诉的呢
  • 伤情如何,先治疗,协商不成,经鉴定后,诉讼维权。 可电话联系律师约谈,争取你最大权益。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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