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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条对员工有利么?还是不写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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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4:49: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强制性要求,写和不写都一样。
  • 这条无论写与不写,都会按照这个要求来执行
  • 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
  • 对员工有利的,这是合同约定
  • 你好,要结合你们的劳动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实行同工同酬,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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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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