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房屋强拆法院行政裁定驳回

征地拆迁
2024-03-31 06:45: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裁定驳回的理由是什么,根据具体情况应对。
  • 应当及时上诉才行。有待了解
  • 不服一审可以上诉中级法院
    追问:广西高院潘莉行政裁定驳回
    解答:具体你可以发材料裁定书过来的
  • 裁定驳回是指经过再审程序后,认为申诉不成立;复查驳回是指经过复查听证,还没有进入再审程序就被驳回;通知驳回就是告知申诉结果
  • 具体说明裁定事项
  • 房屋遭遇法院强拆:
    1、第一,被强拆之前,司法强拆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审查准予执行裁定作出程序和实体方面是否合法,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不得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因此,凡存在以上情况的,准予执行裁定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
    2、第二,被司法强拆之后,强拆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在法定的复议、诉讼期间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可以知道:
    (1)司法强拆需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二是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什么都不做。
    (2)司法强拆的申请主体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部门的自然资源部门、街道办、住建局等主体均无权申请司法强拆。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