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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被威胁的问题

刑事案件
2024-03-29 11:09:5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为什么被威胁了?有没有收到伤害
  • 你好,被威胁恐吓可以报警处理。
  • 被威胁啥了?请律师帮你好了
  • 你好,具体是被谁威胁啊?
  • 威胁恐吓的立案条件有:
    1、多次威胁恐吓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威胁恐吓他人的;
    3、威胁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受害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
    威胁恐吓罪判刑如下: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威胁恐吓是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是不会被判刑的,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被恐吓威胁了的处理办法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恐吓威胁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则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当事人遇到网络恐吓威胁,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在遭到对方网络恐吓威胁时,想办法收集证据后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审核材料后进行立案侦查;
    2、如果对方的行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可以由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遇到威胁恐吓怎么办
    遇到威胁恐吓怎么办如下:
    1、保持沉着冷静;
    2、找到对方威胁恐吓的目的;
    3、向律师咨询解决的办法;
    4、寻求警方的帮助:
    5、时刻关注周围危险因素;
    6、换个生活坏境、换个电话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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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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