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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工作签了劳务合同 然后干了十多天想要离职 甲方要求我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才能离职

劳动纠纷
2024-03-30 06:21: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可按合同约定履行。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 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协商外,要尽到通知义务,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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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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